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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孩子患白血病最高可获救助35万元
星期三 2009年4月1日 yatao 前沿资讯 镇江 患白血病孩子 0人
新华报业网讯 昨日,市慈善总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刚刚出台的《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管理和实施办法》试行方案作解读说明。据悉,该方案将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近期该资金规模预计为1000万元,资金来源是向社会募集和去年企业认捐到位的资金。该资金的救助原则是:贯彻“以人为本、治病救人”的宗旨,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留本用息,持续发展”的要求,每年动用资金利息,为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治疗提供医疗费资金救助。在使用上,该资金救助采取的是市慈善总会与接受患者治疗的医院直接结算,原则上不采用现金直接救助患者的方法,市、区慈善总会(市区高校)按救助对象所在范围,七三比例分担所需救助资金。
市慈善总会会长周大平表示,治疗白血病的医疗费用相当惊人,很多青少年儿童患者家庭面临困境,出台这项实施办法,是继我市出台慈善助医办法之后的又一制度创举。此项救助受助面宽,救助金额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患者家庭面临的经济压力。以一个低保家庭患儿计算,化疗可受助5万,骨髓移植可再受助30万,如果再加上之前符合慈善助医办法的规定,还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支出,这也是政府帮助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的一个惠民之举。
会上,周大平再次呼吁,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伸出援助的双手,为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治疗提供帮助和支持,点亮他们生命的希望之光。(甘培华 薛立婷 竺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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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青少年儿童可获救助
该项资金救助的青少年儿童是指1到18岁孩子,并适当放宽至18岁以上在校读书的学生。具体救助对象为:
1. 市区持有城乡《低保证》和市总工会《特困证》家庭中的学生和儿童;
2. 市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学生和儿童;
3. 市区普通收入家庭中的学生和儿童;
4. 市区家庭在外地读书的学生(境外读书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
5. 市区高校在读的外地户口的学生。
白血病救助资金救助标准
1.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诊断并确认为白血病需要长期化疗等治疗的,按下列标准予以救助:
(1)市区城乡低保、特困职工家庭中的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每人每次可按个人支付费用的80%给予救助,每人受助累计不超过5万元;(2)市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每人每次可按个人支付费用的60%给予救助,每人受助累计不超过3万元;(3)市区普通收入家庭中的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每人每次可按个人支付费用的40%给予救助,每人受助累计不超过2万元。
2. 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确诊适合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并进入骨髓移植的,按下列标准救助:
(1)市区城乡低保、特困职工家庭中的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每人受助标准在30万元以内;(2)市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每人受助标准在20万元以内;(3)市区普通收入家庭中的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每人受助标准在10万元以内;(4)骨髓移植的受助标准与化疗受助标准累加执行,受助标准比例与上述化疗受助标准比例相同。
3. 本市区家庭在外地读书学生和外地户口在本市高校读书学生患白血病,按本人家庭经济状况类别享受本市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同等受助标准。
4. 本市区家庭在外地读书学生,在上学所在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和外地户口在本市高校读书学生,回原籍市级以上医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均视同在本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发生的费用,按同一标准给予救助。
白血病救助资金申请程序
1. 凡本市区户籍患白血病学生和儿童的家庭均可向当地社区(村居)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并出具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的证明材料,经社区(村居)出具意见,街道办(乡镇)初审后,报辖区慈善总会审核,最终由市慈善总会核准公示后确认救助标准;
2. 非市区户籍在本市高校读书的学生和本市区户籍在外地读书的学生患白血病,可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并出具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的证明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市慈善总会核准确认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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