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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患者在发病初期,体内有1011~1012/L(升)白血病细胞,经过治疗,白血病细胞可减少到109~1010/L,此时一般临床症状已消失,血象、骨髓象已恢复正常,称为临床缓解,在临床缓解中有三种不同程度的缓解标准来判断白血病治疗效果。 (一)缓解标准 1.完全缓解: (1)骨髓象:原始粒细胞(I型+II型)或原单+幼单或原淋+幼淋细胞数≤5%,红细胞及巨核细胞系正常。其中M2b中性中幼粒细胞比例在正常范围;M3型中原始粒+早幼粒≤5%;M4型中原粒I型+II型+原单+幼单≤5%;M6型中原粒I型+II型≤5%,原红+幼红以及红系比例基本正常;M7中粒、红两系比例正常,原巨及幼巨基本消失。 (2)血象:血红蛋白(Hb)≥100g(克)/L(男)或≥90g/L(女性及儿童),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xl09/L,血小板数≥100xl09/L,分类中无白血病细胞。(3)临床表现:无白血病浸润所致的症状和体征,生活正常或接近正常。 2.部分缓解:骨髓中原粒细胞I型+II型(或原单+幼单或原淋+幼淋)>5%,≤20%,或临床、血象两项中有一项未达到完全缓解标准者。 3.未缓解:骨髓象、血象及临床三项均未达到上述标准者。 (二)白血病复发有下述三者之一者为复发: 1.骨髓中原始粒细胞I型+II型(或原单+幼单或原淋+幼淋)>5%,≤20%,经过抗白血病治疗1个疗程仍不能达到临床缓解者。 2.骨髓原始粒细胞I型+II型(或原单+幼单或原淋+幼淋)>20%者。 3.有髓外白血病细胞浸润者。(三)持续完全缓解 从治疗后获得临床缓解之日起计算,其间无白血病复发达3~5年或更长时间称之。 (四)长期存活 自白血病确诊之日起,存活时间(无病或带病生存)达5年者称为长期存活。其中无病生存期或无白血病生存期是指自临床缓解起至白血病复发或至临床缓解状态下死亡的时间。 (五)临床治愈 停止化疗5年或无病生存达10年者称为临床治愈。
- 本文标题:白血病疗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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